- 索 引 號:QZ10112-1600-2025-00085
- 備注/文號:永民養老〔2025〕48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0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民規〔2025〕2號)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做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民發〔2024〕73號)要求,為做好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基本養老服務救助工作,決定發放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支持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基本養老服務救助方向)。根據調查摸底、核實確認匯總上報,2025年11月份應發放集中照護補助資金6人4972元(詳見附件)。合計應發放高齡補貼資金4972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為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自愿入住養老機構的失能老年人(經評估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齡老年人(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補助標準
入住養老機構實際收費標準-最低生活保障金、80周歲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齡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老年人護理補貼、養老服務補貼、老年人入住機構補貼等相關行政給付。
三、動態管理
請各鄉鎮按照《永春縣民政局 永春縣財政局關于優化做好經濟困難失能老人等群眾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永民養老〔2025〕23號),做好意愿摸排工作,以及動態報送更新服務對象相應行政給付類別及金額變動情況。
附件:2025年11月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補助資金分配表
永春縣民政局 永春縣財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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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