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12-1600-2025-00079
- 備注/文號:永民保〔2025〕66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3
各鄉鎮人民政府 :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全省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免費電量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商〔2012〕254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1〕2617號)文件精神,決定對城鄉低保戶、農村特困對象按每戶每月安排15千瓦時的免費電量給予補貼。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城鄉低保戶和農村特困對象電費補貼發放工作,自2025年7月起,城鄉低保戶和農村特困對象電費補貼資金由鄉鎮每月更新花名冊上報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委托代發銀行直接發放至保障對象個人賬戶,特困集中供養人員由民政局撥付至供養機構賬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9月份電費補貼資金匯總情況
經鄉鎮核查更新上報,縣民政局匯總,2025年9月份花名冊,鄉鎮核對扣除6戶次(無法撥付),共應發放41615.37元(詳見附件)。
二、其他事項
城鄉低保、農村特困對象按每戶每月15千瓦時和第一檔電價標準計算每月電費補貼(縣電網撥付補貼標準:每戶每月7.47元)。城鄉低保、農村特困對象為合表用戶的,由用戶提出并由供電部門核實后,按照15千瓦時和合用表用戶電價標準計算每月電費補貼。
附件:2025年9月份城鄉低保和農村特困對象電費補貼資金安排表
永春縣民政局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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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