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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10101-3000-2025-00027
- 備注/文號:永政〔2025〕20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7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決定于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閩政〔2025〕8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號)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開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通過此次普查將全面摸清我縣“三農”家底,客觀反映農業發展新情況、鄉村建設新面貌、農民生活新變化、農村改革新成效,為科學制定全縣“三農”政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撐。
二、普查總體安排
(一)普查對象:在永春縣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業范圍: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主要內容: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組織和實施
(一)組織保障。為加強普查工作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永春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縣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普查任務完成后,領導小組自動撤銷。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及時成立專門的普查機構,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組織和實施好轄區內農業普查工作。
(二)協同保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立足自身職能,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作與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中,縣統計局負責具體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縣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縣發改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縣統計局、縣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鄉村振興、農業生產等方面的事項,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經營主體登記注冊方面的事項,由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林業生產經營方面的事項,由縣林業局負責和協調;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項,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水利基礎設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項,由縣水利局負責和協調。其他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三)經費保障。普查所需經費按照分級負擔原則,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普查經費要規范管理,厲行節約、專款專用,著力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嚴禁任何形式的浪費和違規使用行為。要切實保障普查人員待遇,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及時支付,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維持不變,保持普查工作隊伍的穩定。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履行保密義務。普查工作必須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普查數據。普查機構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
(二)嚴把數據源頭,確保普查質量。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精心選聘和培訓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強化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從源頭上防治統計造假和弄虛作假。建立健全覆蓋全流程的數據質量控制體系,落實普查各環節質量和檢查驗收標準要求,加強歷史數據、部門信息等資料比對分析評估,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人為干預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
(三)加強輿論引導,做好普查宣傳。充分結合縣情實際,發揮優勢資源,科學有序地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與組織工作,充分發揮縣融媒體中心電視臺、微公號等縣級主流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具體要求,報道在普查過程中先進人物與感人事跡,曝光有關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積極引導普查人員依法普查、普查對象依法配合,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確保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附件:永春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永春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永春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周伯祥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黃偉東 縣政府辦四級主任科員
許飛翔 縣統計局局長
王清城 縣發改局副局長
黃滄慧 縣財政局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
張一強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成 員:康文展 縣委宣傳部部務會議成員、縣委網信辦
常務副主任
黃卡澤 縣委編辦副主任
鄭勝和 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康聰進 縣民政局副局長
陳華偉 縣人社局副局長
黃建成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吳金燦 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四級主任科員
方曉彬 縣水利局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
江慧榮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
鄭華芳 縣統計局副局長
林偉奇 縣農調隊隊長
永春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縣統計局副局長鄭華芳兼任。根據工作需要,可從縣統計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和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抽調相關人員到辦公室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各單位自行調整,并報領導小組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鄉鎮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組建,組織和實施本鄉鎮普查工作,解決普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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