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春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泉委辦〔2014〕77號)和中共永春縣委、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春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永委〔2014〕71號),設立永春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上級委托、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我縣實際,擬訂貫徹意見,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學生德育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統戰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組織建設;領導和管理縣直機關教育系統黨委會。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宏觀管理。
(四)統籌全縣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組織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的全面實施;擬訂全縣教育政策,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督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五)加強對義務教育的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綜合管理全縣的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依法加強對全縣各類學校的檢查評估,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統籌協調全縣終身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依法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勵;做好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工資福利及人事管理;加強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七)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及教育方面的綜合改革;指導教育系統社團組織的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八)負責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內年度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統籌安排和管理縣財政下達的各類教育事業經費,協同財政部門做好全縣教育經費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本系統的國有資產,做好全縣教育基建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學校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和校(園)長離任經濟責任內部審計監管;指導開展社會集資和各類教育基金會業務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縣各類學校學歷教育考試工作,指導做好幼教、初教、中教、特教和縣職業中專學校的招生工作。
(十)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社會實踐、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一)指導教育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指導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二)指導、督促、檢查本系統教育技術裝備、信息化建設;負責各類民辦教育的設置、審批、報備等工作,正確引導和依法管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領導簡介
陳涌湖同志(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縣直機關教育系統黨委書記):主持縣教育局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發展規劃、審計工作。
蘇昌藝同志(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縣直機關教育系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縣直機關教育系統黨委會、紀委會日常事務,分管基礎教育股(初教、特教)工作。
施國鑫同志(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分管基礎教育股(中職教、成教、校外培訓、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語言文字)、招生考試、“雙減”及課后服務工作。
陳宗德同志(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三級主任科員、二級監察官,縣教育局黨組成員):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張金煉同志(縣教育局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縣教師進修學校校長):協管組織人事工作,負責縣教師進修學校全面工作。
王一烽同志(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專職副總督學、三級主任科員):分管教育督導、學校安全工作與政策法規、信訪維穩工作。
顏生賢同志(縣教育局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協管發展規劃工作,分管綜合股(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股)、思想政治工作股、教育裝備中心、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李錦江同志(縣教育局三級調研員):分管福建開放大學永春學院、縣退教協工作。
蔡明福同志(縣教育局二級主任科員):分管基礎教育股(幼教)、招商、統戰工作。
陳寶棋同志(縣教育局三級主任科員):分管教育關工委工作。
洪振安同志(縣政府副科級督學):負責教育工會工作。
四、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股)。(負責人:劉毓來,聯系方式:0595-23882761)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統計、政務公開、后勤接待和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府信息公開、辦公自動化等工作;承擔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提案議案、督查等工作;參與教育政策調研,牽頭擬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并組織實施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統戰工作,發現培養學校黨外代表性人士;組編《永春教育信息》;負責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
(二)組織人事股。(負責人:陳一聰,聯系方式:0595-23880266)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宏觀管理;負責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校級干部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定編定員、工資福利、績效考勤、教職工調配、教師招聘和教職工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全縣教育系統離退休教職工辦理、管理工作,指導永春縣退離休教育工作者協會開展工作;做好人事檔案管理、人事統計等工作;組織開展教師和中小學校長進修培訓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依法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發證工作;做好全縣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管理、崗位設置、繼續教育、年度考評等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特級教師推薦評選以及教師隊伍表彰獎勵、懲戒工作;負責審核我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干部職工的學歷更改,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的學歷更改審批;配合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做好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負責人:官財林,聯系方式:0595-23871761)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按照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要求,協同財政部門做好全縣教育經費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建、修繕工程投資項目的預(決)算評審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校舍質量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學校按基建法規程序進行校舍建設,督促學校做好校園建設規劃、校舍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協同物價、財政部門制定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學校收費票據發放、核銷工作,做好學校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教育事業、多渠道集資辦學和其他專項統計工作;指導全縣各類教育基金會業務工作,做好縣教育基金會日常業務工作;協同財政部門做好教育系統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指導學校財務人員業務工作;負責教育局機關經費預(決)算及日常財務工作;負責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以及上級交給的其他有關資助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縣學校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和校(園)長離任經濟責任內部審計監管。
(四)基礎教育股。(負責人:李永慶,聯系方式:0595-23878882)
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招生計劃;指導、管理全縣學前教育、初等教育、普通中學、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方案,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推進素質教育及學校內涵建設;建立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并指導實施,規范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推進普通高中達標晉級和初中校、小學、幼兒園辦學標準化建設;指導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學籍管理;承擔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按規定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組織全縣性的學科和技能競賽活動。
指導、管理職業學校教育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中等職業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招生計劃;建立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并指導實施;承擔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審批、教學改革、教學管理和辦學效益評估等工作;規范職業學校辦學行為;指導職業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按規定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組織職業學校技能競賽活動。
負責擬訂成人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統籌協調、指導發展各級各類成人教育學校;指導實施社區教育工作,推動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協調全縣終身教育工作。
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等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的學生體育、藝術比賽和演出活動,組織參加相關的省、市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在校學生疾病防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活動;承擔學校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承擔全縣推廣普通話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各有關部門和行業的普通話水平推廣、測試工作;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的認定;負責對社會規范用字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會考、自學考試政策宣傳、咨詢、報名及考試工作。
(五)思想政治工作股。(負責人:邱力冰,聯系方式:0595-23870866)
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思想理論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德育工作,抓好學校德育隊伍建設、組織好德育干部的培訓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學生的道德品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國防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和日常行為規范訓練等工作;負責指導文明校園、綠色學校創建工作;指導全縣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和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校園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參與指導中小學生家庭教育和家長學校工作;做好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德育工作者的工作;組織推薦評選省、市、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
(六)學校安全工作與政策法規股。(負責人:王基遠,聯系方式:0595-23891936)
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和創建安全學校工作,維護學校校園治安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協助公安部門健全和完善學校保衛工作體系和查處與教育有關的各類治安、刑事案件。負責組織教育執法檢查,辦理或協調辦理教育違法一般性案件有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教育違法案件;組織協調全縣學校開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
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政策研究、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和咨詢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其他有關行政審核審批工作。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受理民辦教育的審核、審批、報備等工作;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并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訂校外教育培訓規范管理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指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
五、下屬事業單位職責
(一)永春縣教育督導評估監測中心。(負責人:黃國紫,聯系方式:0595-23878881)
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教育督導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全縣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負責對學前教育、職業教育和其他各類教育的發展狀況進行督導檢查;受縣政府委托負責對鄉鎮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督查、指導,督導結果向縣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福建開放大學永春學院。(負責人:呂朝暉,聯系方式:0595-23892066)
主要職責是:負責本縣開放教育各項管理工作,在上級開放大學指導下,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和要求;負責聘請輔導老師和非學歷教育自開課程的任課教師;負責各教學環節的組織工作和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等;在實施好學歷繼續教育業務的同時,因地制宜開展社區教育、社會培訓、老年教育;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永春縣教育裝備管理中心。(負責人:顏肇明,聯系方式:0595-23891853)
主要職責是:制定全縣中小學教學儀器,現代信息教育技術器材的裝備及圖書館建設的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中小學實驗室、儀器室、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圖書館(室)等功能室的日常使用管理檢查工作;協助組織開展中小學實驗室、圖書館(室)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永春教育信息網站管理和學校網站監管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教育信息化、網絡建設管理和縣教育資源平臺建設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永春縣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人:陳志華,聯系方式:0595-23880266)
主要職責是: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并組織實施教育系統人才培養規劃和政策措施,引進所需人才,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做好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管理服務各項工作;完成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負責批準達齡人員退休,審核退休人員高齡補貼;負責辦理工作人員及退離休人員死亡撫恤金、喪葬費、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老年節慰問等工作;承擔退離休人員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縣退離休教育工作者協會開展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永春縣教育考試中心。(負責人:黃子仁,聯系方式:0595-23882790)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考試的政策規定;負責制定我縣自考、會考、中考、高考的工作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我縣自考、會考、中考、高考各項考務工作和考生考籍、學籍檔案的管理及證書的發放;負責報考普通高校、中考考生的政審、體檢、檔案整理工作;組織考生參加有關院校的面試、英語口試及專業測試;負責本縣高考、中考、高中會考試卷保密室及考點規范化建設;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永春縣學生資助與財務中心。(負責人:張麗萍,聯系方式:0595-23871761)
主要職責是: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咨詢工作;收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本縣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工作;負責本縣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資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保障、管理和教育收費政策及規定;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各類學校財務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永春縣教育檔案中心。(負責人:王鴻章,聯系方式:0595-23895113)
主要職責是:負責文書檔案、干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立卷等工作;負責辦理教職工檔案的查詢、借閱、傳遞和審核把關;負責庫房的安全保護工作,確保檔案機密與安全;負責做好文書、人事檔案材料的電腦錄入與儲存,對教職工基本信息進行滾動管理和微機管理,為教師隊伍建設提供準確的信息支持;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永春縣基礎教育發展中心。(負責人:陳吉林,聯系方式:0595-23877362)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和指導工作,履行教學業務管理職能,根據國家課程方案的要求和教育分級管理原則,指導和推進實施課程改革;組織教學常規檢查和教學過程質量監控,為學校、教師提供咨詢服務;負責總結、推廣先進的教育教學經驗,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受理民辦教育的審核、審批、報備等工作;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并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永春縣桃城鎮城東街122號,辦公時間:夏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聯系方式:0595-2388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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