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永春僑新釀造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擬同意位于永春縣石鼓鎮石鼓路37號的《永春僑新老醋工藝研發、旅游文創基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泉永環評〔2020〕表25號)、《永春僑新老醋工藝研發、旅游文創基地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泉永環評〔2024〕表38號)、位于永春縣石鼓鎮石鼓社區838號的《僑新釀造產業園環境影響報告書》(泉環評〔2024〕書7號),法定代表人由“黃大柯”變更為“李國權”。現進行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公示時間: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0595-23887908
地址:泉州市永春縣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編: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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